“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作业服装收购”项目的潜在供货商应在“呼应人自行在重庆市政府收购网()上下载,本项目询价文件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发布的一切项目材料,不管呼应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一切询价内容。”获取收购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11日 09:40(北京时间)条件交呼应文件。
为进一步优化规范化服务体系,更好的展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作业人员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依据《重庆市政务服务处理办法》第35条规则“国务院规则制式服装部分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作业人员应着制式服装上岗,其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作业人员应一致着装上岗”。经请示区有关部分和领导,由区政务服务处理办公室安排施行此次收购。
收购内容:男人:大衣1件,西服(上衣+西裤)2套,长袖衬衫2件,短袖衬衫2件,夏裤2条,领带2条,作业牌2个
女士:大衣1件,西服(上衣+西裤)2套,长袖衬衫2件,短袖衬衫2件,夏裤2条,女裙2条,丝巾2条,作业牌2个
获取文件地址:呼应人自行在重庆市政府收购网()上下载,本项目询价文件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发布的一切项目材料,不管呼应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一切询价内容。
(一)依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收购供货商注册及诚信处理暂行办法〉的告诉》(渝财收购〔2015〕45号)规则,供货商应按要求做注册,经过重庆市政府收购网(),挂号参与“重庆市政府收购供货商库”。
(二)凡有意参与的供货商,请到收购署理组织收取或在《重庆市政府收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发布的一切项目材料 ,不管收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一切要求内容。
(三)各供货商在递送呼应文件时向收购署理组织交纳文件购买费,若供货商为微型企业且所供给的产品为微型公司制造的,由评定小组核实确定后,可在本项目收购成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收购署理组织处理交还手续(微型企业的确定规范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给 商须供给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分的证明文件)。
询价呼应文件递送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政务服务处理办公室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大街铁山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5楼)
询价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政务服务处理办公室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大街铁山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5楼)515室
1、依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收购品目清单的告诉》(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开展变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收购品目清单的告诉》(财库〔2019〕19号)的规则,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方针。
2、依照《财政部 工业与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告诉》(财库〔2011〕181号)的规则,执行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开展方针。
3、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收购支撑监狱企业未来的开展有关问题的告诉》(财库〔2014〕68号)的规则,执行支撑监狱企业开展方针。
4、依照《三部分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工作政府收购方针的告诉》(财库〔2017〕 141号)的规则,执行支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开展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