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应急办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应急办理行政法令人员制式服装着装办理方法(试行)》的告诉
《江西省应急办理行政法令人员制式服装着装办理方法(试行)》现已厅长办公会议审议经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应急办理归纳行政法令人员的着装办理,建立应急办理归纳行政法令部队的法令威望,表现应急办理行政法令作业严肃性,保护应急办理归纳行政法令部队和行政法令人员的良好形象,推动严厉标准公平文明精准法令,依据应急办理部《应急办理归纳行政法令人员着装办理规则》,结合本省实践,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按照《归纳行政法令制式服装和标志办理方法》(财行〔2020〕299号)规则,配发法令服装和标志的全省各级应急办理部门行政法令人员穿戴制式服装、佩带标志(以下总称着装)的办理,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的制式服装包含常服、执勤服、制式衬衣、单裤、裙子、制式帽和制式皮鞋等。标志包含帽徽、臂章、肩章、胸徽、胸号、领带、腰带等。
第四条法令人员展开法令活动时,应当着制式服装(下矿井等特别作业场所在外),贴身带着行政法令证件、法令记录仪。在法令活动外的日常作业和学习时,可以精确的经过需求着制式服装。
第五条法令人员穿戴制式服装时,应当外表正经、举动文明、着装整齐、标准一致,禁止勾肩搭背、嬉戏打闹。
(一)着常服时,穿配套制式裤子,内着配套衬衣,衬衣下摆扎于裤内,扎制式腰带,系制式领带,佩带硬肩章、臂章、硬胸徽、硬胸号。
(三)着夏装时,穿配套制式裤子或裙子,短袖衬衣下摆不得扎在裤内,长袖衬衣下摆扎于裤内,扎制式腰带,不系领带,佩带软肩章、臂章、软胸徽、软胸号。
(五)佩带制式帽时,男性法令人员大檐帽的帽檐饰带应坚持水平,前缘与眉同高;女人法令人员卷檐帽的帽檐前缘应略向上倾。
(一)按照规则配套穿戴,制式服装与便服不得混穿。制式服装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显露。
(二)坚持制式服装洁净整齐,不得有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等有损风纪的着装行为。
(三)不同标志不得混戴,不得戴、系挂与法令人员身份或许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物品。
(四)帽子佩带严肃规矩,不得歪戴、反戴。不戴时,应标准挂在衣帽架上(帽顶向外,帽徽朝下),或许一致放置在办公桌前沿左(右)角,帽顶朝上,帽徽朝前。
(五)除作业需求或许其他特别景象外,法令人员应当穿制式皮鞋,不得赤脚穿鞋或穿戴旅游鞋、拖鞋、露趾凉鞋等。
(七)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染彩发、戴首饰。男性法令人员不得留长发、蓄胡须、非特别原因不得剃光头,女人法令人员不得化浓妆、披肩发出。
第九条法令人员辞去职务、被解雇、开除的,应当向本单位交回一切制式服装和标志。法令人员调离、退休的,应当向本单位交回一切标志。交回的制式服装和废旧标志由各级应急办理部门一致收回处置。
第十条各级应急办理部门和行政法令人员应当尊重、保护和慎重保管制式服装及标志,严厉标准运用标志,禁止任何危害标志的行为。如不小心丢掉,应及时向所在单位陈述。丢掉、污损等影响正常法令作业的,按程序请求补发。除因作业需求外,不得转赠、转借、变卖。
第十一条法令人员时节换装的时刻原则上为5月1日后着夏装,10月1日后着秋冬装,因气候要素和作业需求调整换装时刻的,由各地一致调整。
第十二条各级应急办理部门要加强本单位着装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查看,对违背本方法着装的法令人员,予以批判教育并纠正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按照法令来追查单位相关担任人和法令人员的职责。
第十三条本方法执行情况作为各级应急办理部门展开法令监督的重要内容,并归入年度应急办理归纳查核。
第十四条各级应急办理部门可以精确的经过作业需求,拟定本单位着装办理具体规则,清晰办理的组织和人员,切实加强应急办理行政法令人员着装办理,建立和保护应急办理归纳行政法令部队良好形象。